據工信部方面消息,為保障我國第五代移動通信系統(5G)健康發展,協調解決5G基站與衛星地球站等其他無線電臺(站)的干擾問題,規范協調管理方法,工業和信息化部日前印發了《3000-5000MHz頻段第五代移動通信基站與衛星地球站等無線電臺(站)干擾協調管理辦法》(工信部無〔2018〕266號,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。

工信部表示將協調解決5G基站與其他無線電臺(站)干擾問題

基站的部署是5G系統運營的基礎,而妥善解決5G基站與大量相同、相鄰頻段在用衛星地球站等無線電臺(站)之間的有害干擾,是5G基站規模部署前提。

據悉,《辦法》確定了5G基站和衛星地球站等無線電臺(站)設置使用單位開展協調工作的原則和方法,明確了適用范圍和有關協調權責,指出干擾緩解措施等費用原則由相關5G基站設置使用單位承擔;提出了5G基站與衛星地球站、固定業務電臺、射電天文臺等三類無線電臺(站)之間的干擾保護標準、干擾協調區確定、協調程序、干擾緩解工程措施和地球站設備指標要求。

工信部表示將協調解決5G基站與其他無線電臺(站)干擾問題

工信部方面表示,《辦法》是工業和信息化部繼許可三大基礎電信運營企業5G試驗頻率之后,發布的與5G有關的又一重要規范性文件,對指導相關企業協調解決5G基站與其他無線電臺(站)的干擾問題,保護衛星地球站等已有無線電臺(站)的合法權益,推動5G的發展和應用具有重要意義。